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2年第1号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02年5月20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黄镇东
2002年5月30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加强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滚装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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