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47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已于2007年11月5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关于废止47件交通规章的决定.xls
部长李盛霖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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