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2024年12月24日签署的第3453/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普遍生产商/出口商征收97%的反倾销税;与此同时,裁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Zhenjiang New Energy Equipment Co. Ltd.)倾销幅度为0,决定不对该企业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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