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船舶大气污染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和长江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捍卫美丽长江“365”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安庆港区海事处持续开展船舶燃油质量抽样检测以及船舶污染物接收现场检查工作。
2019年12月13日上午,安庆港区海事处海事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靠泊船舶开展了燃油质量抽样检测工作。执法人员首先对拟抽样船舶的船舶证书、防污染文书、防污染设备等进行检查,随后按要求抽取油样进行检测。抽样检测后,海事执法人员及时向船方反馈来检测结果,并向船员们提出了安全用油、加油、处理污油的相关操作要求,提醒船方要到重视安全用油和环保用油,每次加油后都要向供油单位索取燃油供受凭证和燃油样品,并妥善保存。
下一步,安庆港区海事处将持续做好船舶燃油检测工作,助力美丽长江建设。